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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 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财经大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岗位21个。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财经大学简介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 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 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 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应用经济学、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七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 (MPA)、会计专业硕士(MPAcc)、法律专业硕士(JM)等十二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 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 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 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最优秀、最适合的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教师岗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3.应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系国内外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www.tj.hrss.gov.cn)及天津财经大学官网(www.tjufe.edu.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首次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9月16日,首次报名结束后,未招聘满的岗位全年可继续报名。

报名方式:我校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fe.edu.cn/zpsys/,报名要求详见系统通知。

重要提示: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后进行申报。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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