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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教师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承担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和职业高中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业教师2名,其中:机电专业基础课教师1名,计算机专业教师1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四)外省市考生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五)要求在入职两年内取得相应任教等级、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六)其他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5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www.tjysx.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拟定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由考生本人到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现场报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电话:24955711。

(二)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资格证(含大学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教师资格证等 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一寸近期彩照2张⑤报名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 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并收取考务费45元/人。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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