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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形式一并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聘用

已经备案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分配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同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监督电话:022-26398289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

原标题: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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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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