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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9:00开始至2017年6月9日16:30结束。(注:6月9日16:30网络服务器报名入口将会自动关闭,之后若审核未通过被退回将无法修改重新填报。)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6月5日9:00开始至2017年6月10日16:3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办理时间:2017年6月5日(星期一)9:00——2017年6月9日(星期五)16:00。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7年6月13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注: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作为招聘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由本人亲自按照要求逐项仔细填写。一旦填报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招聘公告及计划,自己所填内容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且与事实相符。特别是所学专业名称要一字不差严格与毕业证相一致,且在招聘计划条件所列专业范围之内。若在之后的环节中发现所填内容与招聘条件或事实材料三者不相一致,则视为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6月16日9:00至2017年6月17日16:30。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相关事项

1.笔试

笔试科目:信息技术职员岗位、食品安全专技人员岗位、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综合知识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6月27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2.面试

①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2017年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教师资格证书(招聘条件无要求岗位除外)或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录用资格)及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书材料,以上证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其他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教师资格证书(招聘条件无要求岗位除外)及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10日9:00至2017年7月12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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