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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天津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80人,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9年招聘教师280人,其中高中教师50人、小学教师175人、幼儿园教师50人、职校教师5人。具体岗位、数额及要求见《2019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爱国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和幼儿园教师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具有天津市户籍(2019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视同具有天津市户口);
(七)资格复审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届时不能提供,则不予录用;
(八)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他要求;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影响仪容的(若录用后,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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