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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9人公告(2)
2015-01-27 09:32:2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教师招聘考试网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有关信息在本校人事处公共网页http://rsc.tjtc.edu.cn/index.asp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上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启事将同时选择国内相关报纸、招聘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布。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陆http://rsc.tjtc.edu.cn/index.asp人事处主页“2015公开招聘”专栏,了解“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 信息和具体应聘条件,电话联系人事处王老师、杨老师了解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电话:022-60585060),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者应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全部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本人户口页、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③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
(1)邮件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以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请勿将原件邮寄)邮寄我校人事处,(邮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天津市职业大学人事处,邮编 300410)或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tjtc_renshichu@126.com)。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邮寄或电邮个人资料 后再次电话联系人事处确认报名成功。
注:以邮件方式报名人员,面试约谈时需将个人证件材料原件携带进行资格审核。
(2)学校人事处现场报名。
报名者也可本人在开始接受报名后的工作日时间携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书、业绩材料原件到学校人事处(行政楼313室)报名并进行基本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证件材料复印件留存学校备案。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信息材料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恕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0日后接待报名,学校将根据院系工作安排和专家评议意见及应聘人员自身的时间安排,决定是否约谈、何时约谈应聘人员。
(四)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面试和考核
凡有符合岗位基本条件并经学校专家组审议具备岗位匹配性条件的应聘者,学校将根据院系工作安排、岗位应聘情况及应聘者个人时间安排,不定期、分岗位进行面试约谈和专业考核,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安排笔试环节。
专业考核以专业讲座、课程试讲、竞聘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个岗位具体考核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通过考核人员,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通过体检人员,由学校发函向应聘人原单位调阅应聘人员档案,审查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经历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档案调阅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刻意、重大隐瞒事项,学校可随时中止招聘程序。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及学校人事 处主页http://rsc.tjtc.edu.cn/index.asp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 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入接收手续。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3年(含半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请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 格。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585060,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纪检委):
022-60585055 杨老师
原标题:天津市职业大学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方案
点击下载>>>
天津市职业大学人事处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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